用一枚平常戴起來剛好的戒指量出內徑,即可對照出戒圍。對戒請分別測量兩人的尺寸。
戒指平放在白紙上,沿內圈畫出圓形,用直尺量最寬處。注意量的是「內徑」,不是外圈。建議使用同一隻手、同一根手指配戴的戒指。
我們不建議自行用捲尺或紙條測量手指周長。手指是軟的、紙條會有厚度與張力,同一根手指量兩次就可能差到兩三個號數,換算出來的戒圍不可靠。
三種方式,準確度由高到低
求婚想保密的話,可以先拿到對方的戒指量內徑,或到門市請專櫃人員協助判斷。
你的戒圍
輸入尺寸後顯示建議戒圍
對照港圍、國際圍與美圍
戴上時不緊繃,轉動時不容易滑落;取下時需要稍微用力通過指節,但不會卡住或造成不適。
指節比指根明顯粗的人,尺寸必須以「能順利通過指節」為準。這種情況下戒指在指根會偏鬆,屬於正常,無法兩者兼顧。
不建議。手指是軟的,捲尺或紙條的厚度與拉緊程度都會影響結果,同一根手指量兩次就可能差到兩三個號數,換算出來的戒圍並不可靠。
請以現成戒指的內徑為準,或到門市使用戒圍圈實際套戴。戒圍圈是整組實際尺寸的金屬圈,能同時確認指根的鬆緊與指節能否通過。
手指尺寸會受溫度、作息與水腫影響,建議避開剛起床、天氣過冷或過熱時測量,並在一天當中不同時間量兩次。
尺寸剛好介於兩個戒圍之間時,日常配戴建議選稍微大一號,會舒適許多。
用現成戒指量內徑是自行測量中最準確的方式。若手邊沒有戒指,建議到門市使用戒圍圈,不要用捲尺或紙條換算。
列印時請把縮放設為 100%、紙張選 A4,不要選「符合頁面大小」或「Fit to page」。這是最常見的失敗原因——多數瀏覽器預設會縮到約 94–96%,尺寸就會整組偏大一到兩號。
印好後把任何一張信用卡或健保卡放進頁面上的虛線外框,四邊必須完全貼合。貼合了才代表比例正確,接著把戒指放到圓圈上,找出圓形線條剛好被戒指內圈蓋住、完全看不見的那一格。
| 內徑 (mm) | 港圍 | 日圍 | 國際圍 | 美圍 |
|---|
日圍為最接近的對應號數,各品牌換算略有差異,僅供參考。超出上表範圍的尺寸請洽客服或門市人員。
每一款戒指可製作的戒圍範圍不同,會受戒圈寬度、鑲鑽方式與整體結構影響,請以各商品頁標示的範圍為準。
若您的戒圍超出該款式的範圍,多數仍可訂製,需酌收超圍費用,製作時間也可能較長。
下單前請先洽詢客服或門市人員,確認該款式是否可製作您的尺寸,以及所需的費用與工期。
可以,且免費。攜帶商品與保證卡至全台百貨專櫃即可享免費修改戒圍服務。
部分戒指因設計或結構關係無法修改,例如滿鑽戒圈或特殊造型款,建議先諮詢客服人員確認。
把任何一張信用卡或健保卡放進下方虛線框,四邊必須完全貼合。沒有貼合代表列印比例不正確,請在列印設定把縮放改為 100% 後重印。
完整尺寸對照表
| 內徑 | 港圍 | 日圍 | 國際圍 |
|---|---|---|---|
| 12.5 | 3 | — | 3 |
| 13.0 | 4 | 1 | 4 |
| 13.6 | 5 | 3 | 5 |
| 14.2 | 6 | 5 | 5.5 |
| 14.4 | 7 | 5 | 6.5 |
| 14.6 | 8 | 6 | 7 |
| 14.8 | 9 | 6 | 8 |
| 15.2 | 10 | 8 | 8.5 |
| 15.5 | 11 | 8 | 9.25 |
| 15.9 | 12 | 10 | 10 |
| 16.5 | 13 | 11 | 10.75 |
| 16.8 | 14 | 12 | 11.5 |
| 內徑 | 港圍 | 日圍 | 國際圍 |
|---|---|---|---|
| 16.9 | 15 | 13 | 12.5 |
| 17.2 | 16 | 14 | 13 |
| 17.6 | 17 | 15 | 13.5 |
| 18.0 | 18 | 16 | 14 |
| 18.4 | 19 | 17 | 15 |
| 18.6 | 20 | 18 | 15.5 |
| 18.9 | 21 | 19 | 16.25 |
| 19.3 | 22 | 20 | 17 |
| 19.8 | 23 | 21 | 17.5 |
| 20.2 | 24 | 23 | 18.25 |
| 20.8 | 25 | 24 | 19 |
| 21.5 | 26 | 26 | — |
內徑為戒指內圈直徑,單位 mm。日圍為最接近的對應號數,僅供參考。
把一枚平常戴起來剛好的戒指放到圓圈上,找出圓形線條剛好被戒指內圈完全蓋住的那一格。尺寸介於兩格之間時,日常配戴建議選大一號。
量的是戒指內圈直徑,不是外圈。不建議用捲尺或紙條量手指周長,同一根手指量兩次就可能差到兩三個號數。指節較粗者以能順利通過指節為準。
手指尺寸會受溫度與作息影響,建議於一天中不同時間測量兩次。最準確的方式仍是至門市使用戒圍圈實際套戴;超出港圍 3–26 號範圍請洽 ALUXE 客服或門市人員。